第2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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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书案后,乔小胖坐在那儿正在奋笔疾书。他在书写的是一张张黄色的较硬的纸,旁边还有一摞,没有装订。 这颜色,与两侧书架上摆满的书册颜色是一样的,若再拿起来看就会发现,这些全部都是人工装订的。手法可称细致,所有装订好的书册都做了防潮防虫的处理,瞧得出有多用心。 走过去,鹿元元拿起放在旁边已经写好的纸张,“我今天忘了的事儿哈,得瞧瞧,都干了些什么伟业。” “你被狗吓犯病了,大出风头的是我。”乔小胖叫她别想的那么美,她能做什么伟业。 “你这种人若是在庙堂当职,可不敢叫你耍笔杆子。完全由自己喜好所书写人物,偏见极重,和人家吵架,我怎么就不信你会以理服人呢?瞧瞧这上头都写了些啥,可把你表现的深明大义,顾全大局,脏话都是人家说的,你文明的都能称标兵了。”鹿元元评判道。 纵观乔小胖所写这些,书房里密密麻麻手工装订的,其实都是她。 她前些年犯病忘事的频率高,那时小心脏禁不起吓,这心率说飙就飙。 于是乎,乔小胖就每晚都将白日所发生之事记录下来,即便是鹿元元忘了,来这儿一找一看,就知道自己都忘了些啥。 他本就文笔不错,字写得也好,又特别喜欢书写,这活儿他干的不亦乐乎。 甚至扬言,届时要将鹿元元这些事迹全部编撰好,凭她这世间难找的怪病,再加上他化腐朽为神奇的文笔,流传千古不成问题。 “这就是事实,我的笔,听我的。”乔小胖可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,大部分尊重事实,但,所有出现过的人物,完全凭借他的喜好来揣度描写善恶。作为执笔人,他有这个权利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