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花魁,流泪得更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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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对?“男人从床上坐起,”今天晚上我会早点回来。“ 林鹿时看着车子再次驶出去,眼里没有一丝涟漪。 如果这几句话就能让他放下逃脱的计划,简直是白日做梦。 在这种世道活下去的人,哪个不是刀尖舔血过来的? 如果不是半个月前的意外,林鹿时就会在去天津的渡轮上当一个公子哥儿,然后查无此人。趁着驻军入城的时候混出去,运气好可以见到渡轮,运气不好就死在路上。 如果那个多事的军官没注意到他的话。 林鹿时散开的眼神复又聚到一处,对镜仔细描眉,新养的指甲覆上搽了一层水粉的脸颊。 “我要去外面。”他唤来佣人。 “是,夫人。” 林鹿时瞥一眼那顶宽沿呢帽,伸手虚虚扣在头上,跟着两个仆从出去。 偶然间人们会说起少校,说他新纳了一房姨太太,还是出于好心救风尘。三两句闲话里就烘出一个人间有天上无的情种。林鹿时听着邻座的高谈阔论,轻叩桌子的笃笃声戛然而止。如果他们知道他们口中的姨太太其实是个男人,而且每日要装扮成女性的样貌去堵悠悠之口—— 他们什么也不会说,只会说少校是受了蒙蔽,而他就是个骗钱的妓女——也许比那个还要难听。 林鹿时暗自记下附近的大致样貌和街道走向,小勺舀了几粒方糖往咖啡里放。苦荫荫的,嗓子里的焦苦怎么也抹煞不掉。好歹舌头能尝出苦味,林鹿时想,也算不错。